不吐不快

又和友人聊到廢除死刑,且如同前次一樣不歡而散(?) XD 
 
不過前次是因為彼此信念不同,這次卻是因為討論沒有交集了。一方仍把重心擺在制裁,一方卻把思考的方向導向死刑的「效益」。 
 
起因是Ellen這篇有關廢除死刑。 
 
犯了會被判處死刑的罪,那還有什麼好懷疑的嗎?拖出去槍斃不就是了?那這事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有關廢死和反廢死背後的精神、法學論述因為不是唸法律的就不多談,但昨天討論的過程和沒有結論的結果,我事後想想卻有些話不吐不快。 
 
我並不是堅決的廢死或反廢死論者,廢死者主張人權、一個人憑什麼斷定一個人的生死、不應以暴制暴,反廢死者則說不處死加害人,受害人的尊嚴又在何方、為何要浪費納稅人的錢養那些人渣,我都覺得有道理。 
 
第一次的討論後,知道彼此對制裁的信念不同,不論死刑的經濟效益、心理上死刑和無期徒刑的懲罰孰重,和友人爭論的點最後只有最最簡單的:這些人究竟該不該死? 
 
我以為這些人犯了罪,的確是要付出代價的,但非得要死刑不可嗎?友人說是,我則認為若無期徒刑給的心理懲罰更大,那也無不可。 
 
第一次的討論算是得到這樣的結論,昨晚的討論卻毫無交集。 
 
Ellen那篇文章是在談她對一個法學教授講起話來像路邊阿北在發牢騷的失望,我在裡面看到以前未曾思考過的層面,那就是針對被害人及其家屬的配套措施。 
 
「為何尊重一個人的人性尊嚴,是殺另外一個人?被害者及其家屬的人權的伸張、創傷的撫平是來自另一個人的死亡,這是個怎麼看都很怪的事。」 
 
這段話的問句我不置可否,我贊成被害人應該付出代價,死刑並無不可,但創傷能否因此撫平確實藏著疑問。 
 
我提出討論原本是希望可以針對這點延伸,得到更多不同價值觀碰撞的結果,因為我和友人是如此難得地在同一個議題上站在兩端。只可惜或許我選錯時間詢問,這是個需要花點時間看一下文章、需要冷靜思考才不至於被尖銳的問題本身帶起情緒,也因此討論不成討論,淪於各說各話了。 
 
友人的重點一直放在制裁的方法,那些被判死刑的人就是該死,如此才符合他心中的正義,甚至說我們不覺得那些人就該被槍斃是因為我們沒有恨過人。 
 
這些激動的言詞看來是如此熟悉,獨處時靜心思考,突然就想起宇智波佐助。 
 
火影的兩個主角太過典型,一個熱血笨蛋過頭,一個老梗至極的復仇者。原對漫畫裡頭口口聲聲憎恨、憎恨、復仇、復仇的佐助感到單薄刻版,昨晚卻發現真的會有人會這樣咬牙切齒。 
 
但是,ACG看多了、小說看多了、遊戲玩多了,你我都很清楚復仇者血刃仇人後的空虛。以報復的手段達成復仇的目的,有多少人能夠因此解脫? 
 
我昨晚關注的正是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解脫,如果死刑真能達到撫平心靈創傷的結果,那死刑好,但是我們偶爾會在電視上看見白冰冰女士的義憤填膺。同年齡的人大概很少有不記得這件事的吧,事情發生的時候我是國三生,現在我出社會邁入第六個年頭,陳進興伏法也好幾年了,但白女士還說著想報考警專槍決死刑犯的話。 
 
我不認為陳進興三人不該死,也不是不能理解白女士的憾恨,但是或許可以讓想法往更積極的方向去,例如怎麼讓家屬們走出來?我以為這比陷在死刑犯該死不該死難有定論的泥淖中更值得思考。 
 
或許會被嘲笑太過樂觀、正面過頭吧?看看現在的政府,彷彿有任何期待都是種奢望。 
 
在之前的討論中我提過一句,目前的台灣在很多方面都處於不上不下的過渡時期,民主、法律都是,我想在美國成為現在的美國、北歐成為現在的北歐之前,他們也曾經歷過同樣的尷尬歲月。 
 
所以,活在這個世代的人就要因此放棄期望了嗎? 
 
今天我突然想到一句話──成功不必在我。 
 
一個人一天不吃肉或許只能減緩微乎其微的地球暖化,一個人在某一個選舉蓋下的章或許只能讓理想的候選人增加一票(歐,我現在好想投給會提出動物保護及同志權益政見的人),但是,做自己能做的對的事,如此而已吧。 
 
 
題外話,看到正義這個詞,又想起夜神月。 
 
每個人心中都有正義,但是,正義換個角度來看就是對對方的暴力,因為人無法絕對公正。 

在〈不吐不快〉中有 13 則留言

  1. 廢死不廢死,這確實是永遠沒有結論的問題
    個人基本上是讚成死刑的
    最大原因是因為死刑的存在,還是它嚇阻的效果存在

    講個身邊同事真人實事,他的家庭因為他的繼父的關係,有很嚴重的家暴問題
    為何不申請保護令?
    因為他繼父最常拿來威脅他的就是:「 再背條人命,大不了再關幾年就出來了!」
    他媽還要靠他養老,所以他們一家人只能默默的忍下來了

    慣犯確實會因為死刑的不存在,而更容易再犯

  2. 因為不能編輯,所以只好多佔一樓

    同事他家最近家暴問題暫時消失
    他繼父因為重傷害的關係,暫時去吃免錢的飯了…

  3. 提出政見未必會兌現呀(被踹飛)

    廢死刑,有些罪犯毫無悔意,留他在世還真覺得有點浪費資源
    不過無期徒刑對他來說是更大的折磨這點,應該是對的(他想要到處殺殺砍砍嘛)
    受害人的傷害,那痛是讓罪犯被槍斃這種快速處決或無期徒刑而無法排除的
    這個時候就會想到漢摩拉比法典上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他怎麼傷害被害人,就要讓他受到相等的傷害(不光光是結果相同,連方法都相同)
    嘛嘛,或許這樣受害人會空虛,但是至少受害人能感受到公平吧?

    人非聖賢,一定都會有恨,要排除恨是極困難之事呀
    這樣看來,刑罰是要處罰做錯事的人,還是還受害人公道呢?

    以上淺見,潛水去~

    • > 這樣看來,刑罰是要處罰做錯事的人,還是還受害人公道呢?
      還受害人公道,要怎樣才算公道?
      或許有人認為就該以命償命,但有人會認為該讓對方生不如死,才能擔起害人的罪+家屬們的痛,這公道又要如何有個準則(笑)

      說到底,刑罰的存在終究是針對加害人的制裁,我想說的就是在此之外,扶助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輔導管道。

      > 提出政見未必會兌現呀(被踹飛)
      因為不一定會實現,就要停止期待嗎(笑)
      我不能肯定期望會實現,但我知道不採取行動表達自己的期待,那一點可能性都不會實現。

      題外話,雖然火影在木葉大戰那段劇情很爛,但長門所說的因為憎恨而互相殘殺、帶來痛苦卻是事實,鹿丸也用實際的例子表達同樣的看法,以報復為出發點的制裁是沒完沒了,誰也不能諒解誰的。

      再題外話,沒特別提到冤獄,是因為聊到死刑犯多半是陳進興等級的人渣,那種沒什麼好說他該不該死,但若真的碰上冤獄判了死刑,槍斃之後可是無法挽回的喔。看過一本書叫《流浪法庭30年》之後,我覺得我沒辦法忽視冤獄的可能性,或者說一句幾乎沒有誤殺可能就掠過這一丁點的機率。

  4. 首先強調的是,這不是針對Ellen你喔!!只是討論及發表感受罷了!!^^
    1.當審判者還沒進步時,我是贊成死刑的(最近一個案子,某甲更2審無罪,更3時檢察官就不起訴了,結果法官在更5審時有說某甲有罪,請告訴我們不懂法律的人,我們要相信司法嗎????)

    2.還蠻懷念包公時代的,至少審案快速且較公平,快速的撫慰了受害者,不用像現在拖了1,20年,還要被翻開傷口檢視.

    3.白冰冰是個公眾人物,所以她的情緒常會被報導,或許受害者情緒都是如此吧!!她的情緒如此,最主要可能是張志輝吧(陳進興妻舅),他本來被檢察官求處死刑,後被法官無罪釋放,後來又殺死自己女朋友更2審被判無期,若當初就判死刑,能不能救那位無辜的女性呢????

    4.檢察官認為有罪,法官判無罪;一審判有罪,二審判無罪;更2審無罪,更5審有罪;…..
    請問我們百姓要相信誰?

    5.陳進興時代,死刑犯是槍決,這時代死刑犯不用死,社會真的進步了嗎?那改天又換個當政者
    又恢復死刑呢?沒有一致性,叫百姓相信什麼????

    6.判錯縱放和枉死,何者為重??當審判者有問題時,我們能如何呢?在法律還沒更好之前,我們還要繼續相信法律,還是以暴制暴????

    7.為什麼到現在還是流傳"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在討論死型制度之前,那些檢察官和法官,是不是也要先"進化"一下,到底是制度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大家真的要多想想了!!而在這之前,我還是贊成死刑,至少應該可以撫慰些許人的心,也嚇阻些許人犯罪的念頭吧!!!!

    • 回覆超過字數上限,上篇的回覆和這次的回覆統一貼到別處,牽個連結好了 = ="

      [url=http://gthreeliu.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_11.html]連結在此[/url]

  5. 「 再背條人命,大不了再關幾年就出來了!」其實是殺人罪刑度、假釋條件以及法官量刑的的問題,會說這種話,因為他犯的罪還不足以被判最高的極刑(不論極刑是甚麼)……啊我國的刑度有很大的問題啦,太重太輕的一大堆,因為無利可圖所以修法牛速……

    想到一個可能不太洽當的比喻,修法跟線上遊戲調整職業平衡一樣,永遠沒有止盡
    而且不管怎麼個,永遠有人罵,還有各式各樣的bug讓人鑽

    很多人犯罪時是會衡量需要負出的代價,來決定下手的輕重程度
    對一般人而言,對法律的期侍,除了處罰做錯事的人,或還受害人公道之外,還有保護沒犯法的人的期侍
    人不是理性的生物,再多口號,或拿再多廢除死刑不會造成治安變壞…等的數據,也很難說服大眾(我個人就是一例)

    • 這就是為什麼王清峰部長被朝野輿論砲轟的原因吧。
      不提出真正的死刑替代方案,光談人道、人權,除了有在鑽研廢死背後精神的人,哪個人能接受?

      平民老百姓不懂法界的爭論,只關心這些罪大惡極的死刑犯要是被放出來,我們怎能安心走在街上?被害人家屬更是無法理解,都三審定讞了為什麼不趕快處死他們?

      人權?人道?這幾個詞是背後的精神,是理論,但是只談理論不過是空泛的理想,王部長除了講寬恕、求理性之外,或許應該談談司法要怎麼改革,減少冤獄發生以免誤殺、如何規劃不可假釋的終身監禁,先讓人民知道廢除死刑沒有大家所擔心的壞處,才能讓民意漸漸接受廢死吧。

      對了,也可以順便說明一下死刑犯每天的勞動情形、是否自給自足,有在繳稅的人都很在意為什麼錢要花在這些人身上。

  6. 趁午休的空檔看了王部長前天發布的新聞稿─[url=http://www.moj.gov.tw/public/Attachment/031016413364.pdf]理性與寬容-暫停執行死刑[/url],果然又是媒體們再一次的偏頗報導。

    今天Yahoo的新聞頭條是王部長,專題報導內除王部長自己的言論是贊成廢死,其餘不管朝野立委、被害人家屬、基層員警、網路輿論等皆一面倒地批評王部長太高調、沒有同理心。在看見的當下我也十分失望,為什麼一個擁有執行死刑決定權的法務部長會罔顧一切,僅因兩個字「人權」,不惜賭上烏紗帽也要捍衛廢除死刑的信念?

    在上篇回應裡面我提到王部長應該提出一些配套措施,小老百姓想知道、想聽見的不是虛無縹緲的死刑犯人權問題,而是善良的小老百姓應該如何安心、被害者家屬應如何撫平心靈的創傷?看完王部長那篇新聞稿後,我笑自己果然太小看這位學者,法律圈外人如我能想到的,這些法界的菁英會想不到?

    節錄新聞稿其中幾段如下:

    [color=660000]清峰20多年來為被害人的人權而奮鬥,對於被害人及家屬的傷痛感同身受,也願全力照顧。上任後隨即在去年修訂「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除死亡及重傷外,將性侵被害人納入補償及照顧的對象,並增列精神慰撫金為補償項目之一。

    保護的對象還擴及家暴、兒少、外配、陸配、外勞、人口販運等被害人。對於如何更妥適照顧被害人,清峰未曾一刻忘懷。法務部捐助成立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結合社會志工,11 年來盡全力照顧被害人及其家屬。受刑人在監獄工作的收入也提撥一部分作為補償被害人的基金,目前尚有3 億餘元。[/color]

    又:

    [color=660000]法務部已成立「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來研議相關措施,規劃提出廢除死刑相關配套方案,包括如何強化治安、更完善保護被害人、廢除後的刑罰替代方案(例如:終身監禁或無期徒刑但有更嚴格的假釋門檻)、獄政管理與教化、民眾的教育與宣導。讓我們提出的替代措施,讓民眾放心、被害人安心,並給死刑犯一個自新贖罪與補償被害人的機會。[/color]

    如何?

    看看各大新聞,媒體拿來當標題的[color=0000FF]「不執行死刑 王清峰:理解被害人心情」[/color]、[color=0000FF]「堅持推動廢除死刑 王清峰:台灣人權要往前走」[/color]、內容搔不到癢處地盡引用些[color=0000FF]「我們已經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力公約,那麼總統也說,我們要打造一個與世界接軌的人權環境,我們人權要往前走,而不是往後退。」[/color]等著重王部長在廢死議題精神面的解釋,上面兩段同樣是新聞稿內容,說服力是不是不同等級?

    在大多數人所知來源都侷限於媒體的時候,這樣一面倒的報導是不是相當危險?千夫所指,三人成虎啊!有多少人在怒罵批評時,真的平心靜氣、完整看過那篇《理性與寬容-暫停執行死刑》……

    媒體[b]標題殺人[/b]、不能信任不是一天兩天的事,處在這種素質的大眾傳播環境下,是不是在評定一件事情的是非對錯之前,要先明白自己是不是只接收到立場偏頗的片面資訊?

    知道法務部正在做的事、知道以後自己該關注的方向(不再陷於廢死、反廢死的爭論),對我而言這次對於這個議題的思考或許已經接近尾聲了,雖然現階段還沒辦法做些什麼(投票權問題),但在獨立思考上有了有用的經驗,是個頗有意義的收穫。

  7. 其實理性的討論是好事,至少在討論過程中,我們可以去多了解我們想要討論的議題

    其實從昨天到現在,情緒也比較冷靜了,其實如果如王清峰和Ellen所說,在有完善的配套措施下
    我是可以接受廢除死刑的,但是這應該要有共識,很顯然,台灣還沒進步到那裡!!
    今天和同事聊天聊到美國有些州沒有死刑,同事馬上說,他們可以有槍,如果可以有槍,我贊成費除死刑,這實在是有點悲哀,如果為了維護生命而去擁有殺人的槍

    其實我也承認有些誤會王部長,但是我想今天挑起大家神經的,應該不是她推廢除死刑,而是不執行死刑,不管將來的修法,配套如何,在未修法前,請好好的依法行政吧!!我覺得她可以不簽,但最好偷偷做,不要那麼高調,因為妳是法務部長,這是妳的職責,又看到一個不會當官的例子了
    果不其然,目前已看到她辭職獲准了!!@@

    • > 其實理性的討論是好事,至少在討論過程中,我們可以去多了解我們想要討論的議題
      滿贊成這句話,雖然可能過程中因為思考這些尖銳的問題難免情緒激動,但也藉此了解平時不大有機會碰觸到的司法的領域,個人是感覺收穫不少啦 =w=

      以王部長這麼堅持於自己理念的個性,或許可以考慮去選立法委員,推動相關領域的修法……
      不過事情鬧這麼大,輿論一面倒,可能選不上吧 XDDD|||||||

  8. 我是讚成死刑的

    應該這麼說 通常犯罪到已經可以被法律判到死刑的地步了 那樣的罪我想沒有人會覺得太輕

    一昧的鄉愿 談什麼包容 什麼狗屁寬恕 都只是因為死的不是你們家的人

    與其拿納稅人的錢給那些死刑犯們過活 我想捐給弱勢團體會來的好很多

    再說那44個死刑犯 每個背負的可是一條以上的人命 若要談什麼可能會改過之類的

    那麼應該早在他殺了第一個人 再要殺第二個人之間就應該要出現的

    去年好像有部叫重案對決的片子 我想這才是大家不樂意見到的

    夜神月啊.. 我想如果全世界犯罪率下降七成 在現實社會上應該也沒有太多人會反對的

    看看刀大筆下的月就是了 風華絕代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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